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公司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决定在全公司党员和党组织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评选范围:院属各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
2.名额: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共21名。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正式党员人数 |
优秀党员名额 |
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 |
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第一员工党支部 |
8 |
1 |
1 |
2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第二员工党支部 |
5 |
1 |
1 |
3 |
材料与冶金工程系员工党支部 |
12 |
1 |
1 |
4 |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11 |
1 |
1 |
5 |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14 |
1 |
1 |
6 |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14 |
1 |
1 |
7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教工党支部 |
15 |
2 |
1 |
8 |
材料与冶金工程系教工党支部 |
19 |
3 |
1 |
9 |
行政与实验中心教工党支部 |
12 |
1 |
1 |
二、评选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党员。相应类别推荐对象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作出表率,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保障或学习及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普遍赞誉的正式党员。在此基础上,对于教学科研工作岗位的教师党员推荐对象,还要注重其在师德师风、完成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争当“四有”教师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管理服务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党员推荐对象,还要注重其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员工党员推荐对象,还要注重其在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带领同学共同成长进步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公司党委工作安排,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主动组织推动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较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党支部按照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在本支部内部进行公开评选,确定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后,将其材料上报公司党委。
2.公司党委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党支部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审核,确定人员名单。
四、报送材料
1.各党支部请以支部为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中午前将推荐人申请表一式一份交至工程技术楼305B菅妮老师处。
2.先进事迹要求在400字左右,直接在表格中填写。要求凝练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鲜活感人。切实把先进事迹挖掘充分、反映充分。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评选和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公司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增强党员队伍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2.各党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掌握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认真把好质量关,广泛听取党内外师生的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评选工作透明度。各支部申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时,要把2020年度民主评议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4633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463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公司党委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