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接学校通知,2019年“惠恒”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册员工(由于评选办法有综测要求,故大一员工不符合申报条件)。
二、资助标准: 2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到公司2个名额。
四、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见《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员工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
五、报送要求
各班级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评选,并于9月27日下午4点前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太阳成集团tyc4633团学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附件1:
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员工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宗旨及资金来源
第一条 为庆贺太阳成集团tyc463360年华诞,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员工会为感恩母校,支援母校建设,促进内蒙古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母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完成学业而为母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惠恒奖学金”。
第二条 本奖学金由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员工会捐资,每年根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员工会提供的奖金额度来确定奖励品学兼优贫困老员工10~30名。
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额度
第三条 奖励对象为国家任务招生的本、专科员工中的品学兼优者。
第四条 品学兼优的贫困老员工每人每学年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0元。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
第六条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5名内,无重修课程和违纪行为;为人诚实,助人为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第七条 获得惠恒奖学金的员工,毕业后应主动与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员工会保持联系,并及时将单位和通讯方式变更情况通知校员工工作部(处)。
第四章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每年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收入以及上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情况。
第九条 经班主任考察推荐,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员工工作处审核。
第十条 由党委员工工作部(处)将初审名单和所附材料报送惠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每年第二季度发放,届时深圳员工会将派代表亲自颁奖。
第三编 附则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惠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委员会、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章其 他
第十二条 本奖学金实施细则委托工大校员工工作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本奖学金于2011年9月16日太阳成集团tyc463360年华诞校庆日正式成立,首期金额30万元人民币。
太阳成集团tyc4633深圳校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